一名聯邦法官在美國作出裁決,使用人工智能的計算機不能被列為專利發明人。因為根據美國法律,只有人類才能成為發明家。
AI列為專利發明家困難重重
弗吉尼亞州亞歷山大市的美國地方法官萊昂尼·布林克馬 (Leonie Brinkema) 裁定,聯邦法律要求「個人」宣誓他或她是專利申請的發明人,並且個人的字典和法律定義都是自然人。
由薩里大學法學教授瑞安·阿博特( Ryan Abbott)運營的人工發明家項目發起了一項全球,旨在將AI計算機列為發明家。Abbott 的團隊邀請 Imagination Engines Inc. 的創始人 Stephen Thaler 製造一台主要目的是發明的機器。南非和澳大利亞的裁決支持他的論點,儘管澳大利亞專利局正在對該國的決定提出上訴。
Abbott表示「我們恭敬地不同意該判決,併計劃對其提出上訴,我們認為將人工智能列為發明人符合專利法的語言和目的。」
Brinkema 列舉了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美國最高專利法院)駁回了公司是發明家的想法的案例。
美國裁定AI不能被列為專利發明家
法官裁定聯邦巡迴法院關於「發明人多為自然人」和「只有自然人才能成為發明人」的明確聲明支持了《專利法》中「個人」的明確含義。Thaler 創造了一種名為 DABUS 的「創造力機器」,它「發明」了一種飲料容器和一種「吸引更多注意力的設備」。Abbott 和他的團隊在全球 17 個司法管轄區提交了申請,將 DABUS 列為發明人。
美國專利商標局駁回了未將某人列為發明人的申請,Thaler 向地區法院提出上訴。該機構已就如何將人工智能作為一項發明和潛在發明人來處理的問題收集了一系列公司和個人的意見,並正在就專利資格如何影響投資徵求意見。
該機構表示,大多數評論者的共識是人工智能還沒有發展到可以成為發明家的地步,而且國會沒有表示它在 2011 年改革專利制度時甚至沒有考慮過這個問題,專利局的凱特·高德里說。華盛頓的 Kilpatrick Townsend & Stockton 律師事務所一直在密切關注這個問題。